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收到退还税款的账务处理
根据《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和接受捐赠有关会计处理规定》财会[2000]5号,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,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增值税款,应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:1.如果企业采购的国产设备尚未交付使用,则应冲减设备的成本,借记“银行存款”,贷记“在建工程”。2.如果企业采购。
外商投资企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取得国产设备的在计算其购买国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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